卖口罩搭售药品 湖南湘潭一药店被罚5000元 潭药执法人员经联系举报人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记者 余知都)要买口罩可以,卖口但你还得再买一些其他药品才行,罩搭否则,售药口罩不卖给你。品湖药店这一捆绑销售的南湘做法自然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2月7日,潭药湖南省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对该药店作出罚款5000元的店被行政处罚决定。 1月22日,罚元有消费者向湘潭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并举报,卖口称该市雨湖区某药店不单独售卖口罩,罩搭要搭配其他的售药药品才会向消费者售卖口罩。接到该举报后,品湖湘潭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雨湖区某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南湘现场发现被举报口罩已于1月22日销售完。潭药执法人员经联系举报人,店被举报人向执法人员提供购买时拍摄的视频,显示该药店在销售口罩时要求搭售蓝芩口服液,否则不予出售。 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药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定性与处理操作指南》“未明码标价,或口头定价、模糊定价、价外加价、强制捆绑搭售等,按违反明码标价行为依法查处”的规定,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对该药店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编辑: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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